随着近年来城市化的发展,很多棚户区的房子都被拆迁改,房子拆迁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房子的补偿问题。棚改项目在进行时,必须合法合理,那么在遇到棚改时,出于某些原因当事人不愿意被棚改或者不愿意拆迁,作为棚改方可以强拆吗?
作为棚改货币化安置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国开行上述举动一时间成为各大新闻的争先播报的热点。甚至影响了资本市场,房地产板块重挫,钢铁、建材等与房地产强相关的行业股市大跌。三四线城市等待拆迁的拆迁户更是忐忑不安。
“强拆违法,不给钱就不让拆!”似乎成了拆迁户的镇定剂!那么不满意补偿条件,征收方能不能强制拆迁呢?强拆行为就一定违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当然有权利表达自己的反对意见,争取更满意的结果。但是拒绝补偿条件的方式方法必须合法。否者,就可能面临征收方的强制拆迁。因而强制拆迁并不都是违法的。
什么样的情况才可以合法强拆?需满足那些条件呢?
第一、征地程序已经依法展开并有序进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已经作出了征地批复,市县级人民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已经发布了《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三公告两听证程序都依法进行。
第二、被征地方都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且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拒不交出土地,影响到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明确责令搬迁的期限,告知拒不搬迁的法律后果以及其对行政决定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
第四、被征收方对征地单位作出的交出土地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决定书》。
第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法院组织进行司法强拆。除此之外,如果被征收人行使了诉权,但人民法院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那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因而,当面临拆迁的时候,积极维权行为至关重要。当你不满意拆迁条件的时候,是否行使复议、诉讼权利,以及能否有效行使这些权利,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你能否通过合法的方式争取到合理的补偿安置条件,建议及时的联系咨询相关的律师,以便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网站版权归甜柚网所有 湘ICP备18004154号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