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的土地发展,城市化不断的像周围辐射,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城郊房,被征收使用,重新规划,土地房屋被征收,势必会有征收安置房的出现,很多人就会想拆迁安置房在领钥匙拿证件的时候能更换名字吗?
一般按规定来讲,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安置房的产权人就是谁。但有较多特殊情况的,原产权人与现安置房产权人可以不一致,但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咨询管你们安置房分配的部门工作人员后办理。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可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安置房更名的情况。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对安置房进行转让交易的,必须是在取得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拆迁安置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也是需要进行过户更名的,拆迁安置房更名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需要注意有以下几种变更方式: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
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婚内变更登记就是指在夫关系内的夫妻当事人可以将财产份额或全部转移到另一个人名下;离婚析产分割就是指离婚后,将一方的产财或财产所占有的一定份额协商或判决给另外一方。
对三种方式而言,第三种不需要缴税,只需80元登记费用,其余两种需要根据实际更名情况计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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