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国家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棚户区与弄出地区亦加入到了建设大潮之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拆迁补偿款改变了原本的生活,很多由于拆迁暴富的人均遭人们称之为“拆一代”“拆二代”,于这场浩大的拆迁潮之中,很多人仅知道拿到拆迁款便万事大吉,反而并且绝不明白其中的差别与猫腻,甚至大多数人还不认为棚户区改造就是拆迁?
“棚户区”、“城中村”其实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有关政策、规定多见于国务院、各部委、地方各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其定义大家可以在网上自行查询,用百度就可以轻易查到。
还有不少客户会说:拆迁包括棚户改造,棚户改造只是拆迁众多缘由中的一个,二者之间更多的是包涵与被包涵的关系,只是棚户改造涉及财政投入,政府主导,多元融资,在建设用地、税费和信贷等方面又给予优惠和照顾。这是关于棚改和拆迁的重大误区!
首先我们来看看这两者的区别
棚户区改造一般均是有政府主导,对城镇的危房、城中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改由专家评估团经鉴定为危房后,进行合法的拆迁改造,房屋拆迁的主体一般均是私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拆迁区域均是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来定。于拆迁赔付方面,棚户区改造假如有政府主导,那么相对来说更加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过于赔付金额上是少一些,但是假如是房屋拆迁,那么开发商的赔偿金额会高一些。不过在进行赔偿时,棚改户的赔偿面积与赔偿内容均有些绝不一样,比如对于棚改户房子里的院落也会进行土地赔偿,而房屋拆迁便能依照房屋面积赔偿。
其实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并不等同于拆迁、征收。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与征收、拆迁根本不是同一层次、同一类别的概念,完全不应当拿来进行比较。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只是政府启动征收、拆迁工作的一个前提条件,却还不是必要条件。有很多的征收、拆迁是与上面两个改造没有关系的。
而从理论上说,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还存在不需要启动征收、拆迁的情况,当然,这个需要一些前提,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前提是全体居民自愿,不能涉及各种强制,这里不作展开。实践中,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几乎都伴随着征收拆迁。
由此可见,棚户区改造与房屋拆迁是两个不同的名词,棚户区改造是一个政策,而房屋拆迁是一个制度或者措施,房屋拆迁只是棚户区改造的一种方案,棚户区改造只是房屋拆迁的一种原因,不可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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