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完成,国家对于宅基地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以前在农村,只要想盖房,和村干部打声招呼,然后要块宅基地就可以了。那时候宅基地也比较多,而且村委会基本上也不要钱。现在则不同,要想盖房,首先你需要有合法的宅基地,然后和村干部去申请,再由村干部递交上一级部门去审批。所有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以后,方可盖房。而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房屋,将会采取强拆政策。比如农村一户多宅的要遭强拆?
我们都知道,目前农村宅基地的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也就是一户户口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是由于这项政策是近年来才开始实行的,所以在这之前“一户多宅”的问题在农村地区还比较普遍。因此,有几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并不违法,自然就无需拆除。
1、合法交易所得
在农村由于工作,或者上学等原因,好多家庭选择去城市居住,农村老家的房子则闲置着无人居住。所以有些人可能就将宅基地卖掉。其他农民通过合法交易所得的这种宅基地,即便家里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也不能强制拆除。
2、合法继承所得
生老病死乃是人间常态,老人去世后难免会留下财产和遗物。比如老人生前所居住的房屋,老人走后,房屋将属于合法的继承人所得。这样一来,难免就会造成继承人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但是这种情况不会被强制拆除。
3、面积未超标的
我国不仅规定了一户一宅的政策,而且对宅基地的面积也是有要求的。有些家庭居住的房屋面积过小,而居住的人员又较多,比较拥挤。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想另外再申请一块宅基地。假如所有宅基地加到一起,使用面积未超标,那么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不能强制拆除。
4、因宅基地管理部门过失导致
这种情况在农村也是比较常见的,之所以造成一户多宅的情况,是由于当年宅基地管理部门工作衔接失误导致。这种情况相关部门也已经作出了规定,是要受到合法保护的。对于这种一户多宅的情况,相关部门会对宅基地进行合法确权。不能被算为违规建筑,任何人不得强制拆除。
对于一户多宅的家庭,看一下是不是属于以上四种情况,如果属于,那谁也无权拆除,不用怕。享有与其它房屋同等的权利。主要有这六种权利:确权登记颁证的权利,有偿转让的权利,有偿退出的权利,获得征收补偿的权利,房屋出租和居住的权利,房屋维护、维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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