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农村的宅基地房屋确权工作正在稳步向前的开展中,计划是在2020年底完成全国宅基地确权工作,而想要证明宅基地使用权归你家,并不是空口说的,是要有事实依据的。但在我们国家的农村却存在一个非常普遍的情况,那就是有相当多的房子是没有任何证件或缺少证件的。那么,这些房子会被怎么处理呢?会被强拆吗?今天我们来关注下这个问题。
一、目前农村无证房屋主要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由于违规、违建等原有而没有获得房屋产权证书;
第二类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书遗失或者未办理房屋产权;
第三类是由于房屋在继承过程中存在争议,并且一直为解决,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通过上述第二类和第三类可以通过村委会协调及早办理新的房产证。但如果是通过违规违法等方式修建的房屋,则不予以办理相关房屋产权证书,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城乡规划法》这一类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整治过程中可能会被清理拆除!但要注意,并不是所有房屋都会被拆迁,我们在之前也讲过,如果出现了违章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接受处罚,从违章变合法。
二、农村房屋没有证件等于违章建筑吗?一定会被拆除甚至强拆吗?
目前,农村建房审批越来越严格,审批程序越来越规范,不仅申请新宅基地要审批,连在老宅基地上翻建新房也要重新审批。否则,则属于违法行为,房屋有被拆除的风险。
但上面我们也提到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农村房子没有证件的情况还不少。农村房屋没有或缺少证件就一定是违章建筑吗?这当然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像以下2种无证情况,如果贸然判断为违建,那是不合理的。
1、年代久远的房子
有些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缺少建房证件,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建房时间比较早,建房的时候当地还没有实行或者说还没有严格实行相关用地和建房审批制度。虽然按现在的法律规定,未经依法审批,会被判定为违章建筑。但对于农村地区的一些年代久远的老房子,如果没有相关证件就贸然把它判断为违建,那是不合理的。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也明确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或村委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并出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2、合法得到的房子
农村房子没有证件,有些是从来没有办过证件;有些是证件上的名字跟自己名字不相符。比如说一些互换、赠与、继承的房屋,相关证件上权属人姓名还没有更改,对于这类情况,如果把人家的房子判断为违建,那也是不合理的。
三、无证的房屋真的就不予补偿了吗?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七十六条规定: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耕地用于修建房屋,将会限期拆除耕地上的房屋!所以如果是违规违法建设的无证房屋,被拆除时将不会予以补偿。当然目前还有一部分农村的违建房屋由于历史原因,或者考虑到其家庭的现实原因,在拆除之后会给予一定的建房补偿,用以保障农民朋友的权益!
但是对于除违章建筑之外的房屋被强拆并且不予补偿的,被拆迁人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有此类情况的出现,建议尽早的联系或者咨询相关方面的律师,以获得必要的帮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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