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面对补偿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前来咨询律师时,都会问:律师,征地拆迁标准和补偿方法是怎么规定的。其实,不少法律多做了相关规定,只是法律条文太多,很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不太了解,律师将围绕重点进行解读。
拆迁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补偿办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们可以从以上法律规定中可知,拆迁标准和补偿都做了相关规定,被征收人、被拆迁人面对不合理的补偿时,一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早日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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