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常有被拆迁人咨询:合法的房屋即将被强拆,有没有强拆流程呢?在征收拆迁中,什么才是合法的“强拆”(强制执行)呢?根据被拆迁人的疑问,律师作了专业解答,希望对面临强拆的朋友有所帮助。
合法强拆指的是司法强拆,是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方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法房屋强拆流程大致分四步,少一步都不行,都属于违法。
第一步: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步:申请强制执行
自催告函送达被拆迁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被拆迁人仍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规定义务的,拆迁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即使拆迁户没有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的义务,拆迁方也不能擅自强拆。拆迁方应当向当地法院递交相应的材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材料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2、给予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给予被拆迁人的产权调换房屋;给予被拆迁人的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
3、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5、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第三步: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拆迁方强制执行申请后,会询问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双方的基本情况,调取相关证据来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
第四步:强制执行阶段
法院作出执行司法强拆的裁定,执行裁定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拆迁人)之日起15日后,被执行人(被拆迁人)仍未按照裁定要求履行义务,那么强制执行便正式开始。
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司法强拆必须依法进行,司法强拆并非想拆就拆,如果您的房屋遭遇了不合法的司法强拆,就有权起诉当地政府的司法强拆行为违法。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介入,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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