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依靠,在农民心里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以往农民依靠土地种植粮食,获取经济来源与日常食物补给,如今随着粮食效益的逐步衰减,越来越多的农民将手里的土地流转出去,这样除了打工挣的钱以外,每年还能收到一笔额外的土地租金,而且如果碰到了国家征收,还能获得补偿,但是这个土地征收补偿款能分配吗?能的话要怎么来分配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土地确权以后,占地能得到补偿。那么这笔补偿款该如何分配才是合理合法的呢?
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征收农民承包地的时候: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征收非农民承包地的时候: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配。
根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注意:还有一种农民在土地征收中是得不到征地补偿款的!
土地存在纠纷的农民拿不到土地补偿款。因为征地补偿是直接给合法的承包农民,如果土地存在纠纷,就表明土地的承包权还没有得到确权,只有纠纷解决之后才能够获得征地补偿。
最后,希望各位农民朋友们能够积极配合此次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如果这次不确权,再想确权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而且国家给予了5%的回旋空间,也就意味着,如果你真的拒不配合工作,国家也可以放弃你!只要确权率达到95%即可。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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