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征地拆迁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也层出不穷,对老百姓来说,最手足无措的就是房屋被强拆,那么,房屋被强拆了找谁呢?找律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依据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市、县级人民政府总领统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是总负责单位。
因此,对于房屋征收过程中发生的强制拆除行为,司法实践中可以推定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实施的,并主张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前述强拆主体推定的实践经验,被征收人可直接以区、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其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是否一并申请行政赔偿则要经过与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沟通探讨后谨慎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推定”并不是红口白牙的指认,也要有基础依据。一般而言,在能够证明涉案房屋确在涉案项目征收范围内,强拆现场保留有强拆发生前后的视频、照片等基础性证据,且有相应媒体报道、报警记录、证人证言佐证的情况下,强拆主体推定更容易实现。
若区、县政府有证据证明系街道办事处擅自实施了强拆行为,则适格被告也可能是街道办事处。
房屋被强拆后,被拆迁人不要一味地执着于找媒体、找相关部门进行信访,这些费时费力还没效果,最明智的选择就是找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
但被拆迁人要明确一点的是,不管房屋是被行政机关违法强拆还是司法强拆,被拆迁人觉得不合理的情况下,一定要及时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介入维权,毕竟律师办案经验丰富,知道该怎么维权才能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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