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建国初期我国通过土地革命给全国人民都分到了土地,同时通过法律规定土地是农民私有的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在相关法律规定当中,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政府是可以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强制征收的,那么哪些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呢?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但在拆迁前,需要向被征地者解释国家的政策,以及该地被征收后的用途,争取取得革命的同意之后再行拆迁。但有些公民拒不同意土地被征收,政府只能强行征收。
1、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最简单的就是看是否有两公告:市县政府发布的《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国土局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
3、当然,各地的违法占地案件不时发生,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建议两点:一是依法维权,因为农民只有法律这一个武器;二是联合,最起码要联合大部分人。
政府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如果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因征地受到侵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国土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拨打国土部的违法举报法律热线12336。
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政府不能强行征地。“对于群众有意见的、有疑义的、要申请听证的,事先沟通资源管理部门,就应该组织听证。对于农民起诉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给予解决。不同意的是肯定不能实施征地。”
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补偿直接给农民等做出明确规定。国土部把这一系列新措施,形容为农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护身符”。
国土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更加强调的是对农民利益的切实保护。首先,征地之前,有关征地的重要信息必须由政府告知农民,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述权将会得到充分的尊重。
在征地之前有一个告知的、确认的和听证的程序。“告知就是告诉你这块地我将来用于征了干什么,在什么位置,有多大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还有社保的情况,都应该让被征地的人知道的。通知明确地强调征地告知要落实到村主和农户,不能落下一户。”
因此,在征收前采取了合理的措施让公民知道土地会被征收并能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但公民拒不同意土地被征收的。政府是可以强行拆迁的。若费如此,遇到政府强行征收的情形,公民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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