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有一些了解的朋友都知道,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也就是选择安置房。现实中有些地方的拆迁补偿协议中可能就只有某一种补偿方式,例如农村拆迁可以只补偿房子不给钱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究竟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是被拆迁人的权利和自由,硬性的只给货币补偿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反过来也是。补偿的选择主动权掌握在被拆迁人手上,而不是拆迁方的手上。
此外,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协议的内容,慎重对待。
不过,近些年有一些风声,国家提出了货币化棚改政策,农民可以获得不菲的补偿款。拿到钱的人们可以直接去城里买房,是一件非常方便的事情,不过之后就不同了,在未来拆迁或将是“以房补房”的方式进行补贴,很可能就是不发现金,主要原因还是国家考虑到如今的房价实在太高,人们拿了补偿款也无法买不起房。
毕竟这次拆迁的对象是农村,农村的拆迁补贴大家都知道,一般是房子的面积乘以单价,一般如果补贴现金的话,也没多少钱。相对于如今三四线的房子价格都有破万每平而言,你这些补贴款几乎很难买得起房子的。所以如今不少地方拆迁都是“以房补房”了,这样才能保证农民拆迁后能有一个家。等于就是说以后农村征收拆迁,对于房产的部分就是以房补房,对于集体土地的补偿,任然是按照之前的标准来。
小编建议大家如果在拆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一定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提起行政诉讼去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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