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要征地拆迁,有人欢喜有人忧,这意味着一大批“拆二代”即将诞生,但是也有人担心怕拿不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房子也被拆迁了,拿到的补偿却又买不起房,其实被拆迁人不用太过担心,相关法律对补偿也做了明确要求,那么房子动迁,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从上述法律中可以看出,征地拆迁中,补偿必须要公平合理,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被拆迁人往往拿不到合理的拆迁补偿,导致拆迁后的生活水平直线下降,还跟不上拆迁前的生活水平,所以这也加剧了一些矛盾的诞生。
既然法律规定了拆迁补偿标准,拆迁方在对房屋施行征收拆迁时,就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补偿,任何违法法律规定的征收拆迁,都属于违法拆迁。没有拿到合理、公平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不要畏惧拆迁方,一定要不卑不亢,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同时还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权,争取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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