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在国家对于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前进,土地征收也成为了现在农民朋友实现脱贫致富的的一种方式,而且现在国家为了保障人们的住房,给出了一系列费用补偿措施,那么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呢?
一户一宅相关法律规定。但随着国家大力推进城镇一体化的建设,“一户多宅”的情况也逐渐浮出水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讲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其次在《国土资源部》中规定要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可是实践过程中,有不少的村民被扣上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超面积占地以及房屋建设不合法的帽子。以至于在拆迁时没有补偿或是补偿偏低等。
一户一宅是对宅基地面积制定标准进行规范,而宅基地面积是住宅建筑物、构筑物垂直投影范围内的占地面积。不过关于宅基地面积的标准,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标准,标准的衡量是以这个地区的总面积和人口的多少,地势的情况来确定人均住宅面积的多少。
本次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其中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后,相应的补偿原则及补偿模式上有进一步的调整。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但本次以全国人大立法的形式进行了确立。笔者该篇短文主要就宅基地征收对农民的的补偿,简单作个梳理:
首先,本次土地管理法修订后有关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民宅基地的,在补偿方式出发,明确了被征收人多种选择的可能性。
一是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在近几年来,笔者代理的相关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重新划分宅基地的情况越来越少,但对于农民而言,生活在相近的地方,有自己的宅基地,从自家的情况及喜好出发,修建房屋可能是更好的选择,所以,以法律的形式确立这一种模式,对于某些不愿离开土地的农民来说,可能会是首选。
二是提供安置房,现行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进行产权置换,提供安置房的不在少数,只是有的按面积,有的按人口,各地并不统一。
三是实施货币补偿。前述的补偿安置模式,从本着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角度出发,给予选择的权利。
其次,2020年1月1日起,征收农民宅基地的,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首先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居住条件有改善这一前提。但土地管理法的要求是,无论何种方式的补偿,都应当公平、合理,宗旨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不能因征收而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每一个导致糟糕结果的决定,其出发点都是好的。这句话应该是恺撒说的,笔者多年以来代理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案件,农村的、城市的、普通住宅、规模性的企业、商铺、养殖场、有几十平方米的,也有上万平方米的,等等,等等,可谓见识了不少地方性的征收拆迁,有些征收行为不尽如人意,所以,笔者殷切地希望,我们的法律能在每一个角落都能体现它应有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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