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居,亦称"合村并点",有的地方称之为合村并镇或合村并城。它是我国一些地区,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为了改革落后农村结构和管理体制,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好的集约土地发展经济,进行的将几个临近自然村整合起来,建立农村社区的综合改革和探索。
应该说,合村并居的初衷是好的。但个别地方在工作推进中引发群众不满、舆论质疑,很重要的原因是实际操作背离了初衷。还没有把何时何地建好新的社区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就开始拆迁动员;刚建好广场、路灯、硬化路的“美丽乡村”说拆就拆;补偿标准不由分说,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也得接受;以影响子女上大学、考公务员等,威胁逼迫“钉子户”尽快拆迁……种种做法和文件里合村并居的美好愿景相去甚远。
合村并居是怎么补偿的呢?
合村并居的主要补偿包括:房屋搬迁补偿、房屋价值补偿费、附属物补偿费迁移费、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一样,所以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具体的要以当地规定的补偿标准为准,以下列举山东的两个合村并居的补偿标准,大家可作参考:
1、山东惠民县合村并居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住建部《房地产估价规范》相关估价技术规范、标准结合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补偿。
(2)搬迁补助费:一次搬家的每平方米补助4元,先搬迁后安置的按两次搬家计算合计每平方米补助8元。
(3)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院每月 600 元计算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补助费:补助费标准由镇(街道)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最高不超过被拆除房屋实际经营面积 100 元/㎡计算。
2、青岛黄岛区合村并居补偿标准
(1)房屋安置补偿:房屋及附属物等按成本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与置换的安置楼价款进行找差,多退少补。
(2)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总金额按应安置楼房的货币补偿金额和宅基地上房屋评估值之和,扣除按优惠价置换安置楼房的价款进行结算,同时给予应安置楼房货币补偿金额5%的奖励。
(3)搬迁补助: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助 40 元的标准计发,总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放。
(4)临时过渡补助:根据租房区域情况确定,每个标准宅基地每月标准为800-1500元。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发放10个月。选择房屋补偿的,在过渡期限内据实发放。
从以上两个合村并居的补偿标准可看出,不管具体的补偿标准怎么定,都不能少了这几项补偿,但在实践中,由于合村并居的特殊性,在维权时也比较复杂,如果遇到合村并居的现象,大家一定药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取得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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