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城镇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棚户区和弄出地区也加入到了建设大潮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拆迁补偿款改变了原本的生活,那么棚户区改造是不是拆迁呢,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哪些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所谓的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和棚厦房聚集区。这些房屋本身结构简陋,多为板房或者危旧住房,抗灾(抗震、防火、防洪等)性差,居住拥挤,通风采光等环境及功能性差,配套方面也无一般的道路、绿化和公共活动场地。它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经统括后得出的一种事实概念及常用称谓。
棚户区改造的前提是被“改造”、“拆迁”的区域起码要是棚户区,而棚户区应当是我们印象中居住条件极其恶劣,安全隐患突出,且形貌严重影响城市现代化建设面貌的房屋集中区域,通过改造工程,这些区域的面貌将得到根本改变,其中经济条件和生活水平过低的居民的居住条件也能因改造工程得到改善。
棚户区改造一般都是有政府主导,对于城镇的危房、城中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由专家评估团经鉴定为危房之后,进行合法的拆迁改造,房屋拆迁的主体一般都是私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拆迁区域都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来定。
在拆迁赔付方面,棚户区改造如果有政府主导,那么相对来说更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在赔付金额上像是少一些,但如果是房屋拆迁,那么开发商的赔偿金额会高一些。不过在进行赔偿时,棚改户的赔偿面积和赔偿内容都有些不一样,比如对于棚改户房子里的院落也会进行土地赔偿,而房屋拆迁就能按照房屋面积赔偿。
律师提醒:在征收拆迁的实际过程中,无法避免补偿不合理、违法强拆等行为的出现,老百姓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遇到这些情况,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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