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对于老百姓来说,最痛恨的一种行为就是强拆了,在老百姓心理所有的强拆都是暴力行为,违法的,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国家法律是允许强拆的,但是也有很严格的条件限制,下面我们来看看一些可以合法强拆的情形。
一、政府在征收中没有拆除房屋的权力,如需强拆,政府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百姓房屋,但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执行)”的原则,否则,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搬迁,征收机关也不能强制执行。之所以明确“先补偿、后拆迁(执行)”原则,根本目的在于保障被征收人在土地或房屋被征收后,获得安置补偿前的基本生活或生产经营条件。
二、规划局有拆除违反城市规划的房屋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三、乡镇政府对乡村规划区的违章建筑有拆除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65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四、城管局对临时建筑、街道上乱搭乱建行使拆除权力:各地政府授权城管局对街路的违章建筑和未经审批搭建的各类商亭、棚厦等临时建筑,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于违法建筑,当地政府授权城管局行使拆除权。
律师提醒:如果遭到非法强拆,切忌武断暴力抵抗,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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