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对被征地农民给予补偿。但是关于如何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进行分配却争议很大,分配方式的不合理严重侵害了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导致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大幅度下降。那么集体土地补偿款能不能分配?是如何分配的?
国家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款分配给所有村民。
分配原则: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但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虽然法律规定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土地承包经营户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有权从村委会获得一定的土地补偿费,该补偿标准是多少,各省具体规定不一致。具体的补偿还需依照当地下发的补偿文件。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要学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有不明白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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