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国对养殖场集中处理风暴的掀起,针对养殖场进行拆迁的风波也愈演愈烈。各种野蛮拆迁、“一刀切”拆迁的新闻也屡见报端,层出不穷的违法拆迁给养殖场带来的灭顶之灾。在农业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中,副部长于康震就会上发声:一些地方在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过程中确实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片面的现象,从而影响到产业发展和养殖户的收益。畜禽养殖不该禁的不能禁,拆迁也要合理补偿!那么猪场被强拆要怎么维权呢?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进行的养殖场禁养拆迁,应当给予养殖场合理的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的损失(最低是重建成本价),停产停业的损失,合理的搬迁费用等等。
农业部举行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发布会,副部长于康震对于盲目禁养和违法拆迁问题作出了明确的指示:
1.不该禁养的不能禁,避免只要环境不要生产
需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做科学分析后,按照标准划定。
2.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合法给予合理补偿
要充分照顾到养殖场户的合法利益,给予合理的补偿,对涉及搬迁的养殖户,地方政府要积极协助落实养殖用地,指导养殖场户按环保的要求来发展生产。
禁养区主要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
3.拆迁不是主要办法,更应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也需要过渡不能遇到事情就走极端搞一禁了之、一拆了之的“一刀切”模式,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来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才是更好的解决办法。
而对出现畜禽污染治理不合理侵犯养殖户利益的地方政府部门,中纪委、监察部决定给予严厉打击,范围包括: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
2.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3.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
同时,给遭遇盲目禁养和野蛮拆迁的农民指明了维权途径。如果您遭遇到强拆,可在网上搜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进入中纪委官网首页,找到“我要举报”,进入后即可选择各地方举报入口。
另外,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养殖场遭遇到强拆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建议及时的联系咨询相关律师,律师尽早介入越利于事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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