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私有财产,非经法律授权而以暴力形式破坏人民群众的房屋,是对群众财产权的非法侵害,其本身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在之前文章,小编已经警示过被拆迁户,如若遇到违法强拆,一定要记得报警。然后很多网友都反驳说报警根本没什么用,认为“官官相护、官官相卫”,警察和政府都是一家的,那么面对强拆,警察可以管强拆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公安机关的警察是不能参与强拆的,因为公安机关的警察的职务是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未定与安全,强制拆迁是属于是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并不属于执法活动,能进行或者是参与强制拆迁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还有行政机关授权的专业拆迁机构。
因此,我们在遇到强拆时,要了解针对强拆我们属于弱势的一方,强拆很多都是在控制被拆迁户人身自由的情况下直接针对房屋强制性推到,这样损坏的不单单是房子,还有房屋内的财产,所谓“破家值万贯”,无论房内有什么物品,这些在日后都很难申请赔偿。最关键的还会直接导致房屋产权灭失,后期维权就失去了主动权,毕竟房屋是我们谈补偿的最大筹码。
而警察的职责之一就是保护人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所以当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求助于警察,是国家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权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是警察的法定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所以我们要学会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还有很多被拆迁人担心如果报警后警察不出警或出警后不作为怎么办?
警察如果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出警职责,没有正当理由不出警,我们可以以此追究其不出警的责任,依法针对派出所的行为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同时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后期维权增加保障,所以当发现违法强拆时,被拆迁人应当在第一时间报警,在报警过程中被拆迁人一定要记得在电话中说明自己的详细信息,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报警的同时拍摄录像强拆现场,这都是日后有力证据,报警时一定要注意通话录音取证,可以有效的证明强拆发生的事实。
在此还要提醒每一位被拆迁人,报警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所以一定要确定自身的人身安全前提下进行。还有就是在拨打110时就说发生暴力冲突,威胁到人身安全等,不要说强拆,警察对强拆比较敏感,可能就不出警了。警察来了以后,应该向其索要出警记录,如不给记录可以自行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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