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发展至今,仍然存在着拆迁方实施强拆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国家对于这一块也有相关法律规定,一旦触犯法律底线,就构成刑事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哪些拆迁行为是违法的?拆迁如果把门封住了算违法吗?
违法拆迁行为
一、入户骚扰,可能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之前新闻报道,拆迁公司五名男子强行闯入徐先生夫妇家中,强迫二人对拆迁事宜进行谈判,导致徐先生颈部和四肢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而其中两名拆迁员则在冲突中被徐先生扎伤。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张某等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受伤的两名员工则被另案处理。
如果有来历不明的人员要强行入户,以“检查”的名义打砸被拆户,破坏家中物品,被拆户完全可以选择报警,以保护自己合法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强拆,打砸财物,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被拆迁人房屋、贵重物品等财产的毁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拆迁方对被拆迁户打击报复,可能构成报复陷害罪。
被拆迁户有时会选择法律、上访、举报等手段维权,但拆迁方对这些举动怀恨在心,可能会采取打击报复等手段,或者以被拆迁户家中的公职人员、教师等进行岗位要挟,构成报复陷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4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侵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非法拘禁被拆迁人及其家属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很多情况下,为了能够达到强拆房屋的目的,拆迁方会将被拆迁户从家中强制拖出,并限制人身自由,让被拆户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房屋被拆掉,这些非法拘禁被拆迁户及其家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一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上述讲的这四种拆迁方的违法情况,都可能构成犯罪。而以下讲的“夜间、法定节假日拆房”、“断水断电逼迁”等手段,虽不至于犯罪,但也肯定是违法的。
五、夜间拆房,法定节假日拆房均属违法。
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次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中,第九个案例叶呈胜、叶呈长、叶呈发诉仁化县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其中仁化县人民政府于2013年7月12日凌晨5时许,组织人员对叶呈胜等三人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之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强拆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行强制执行”
所以,无论是违法建筑还是合法建筑,都不应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被拆除。
六、断水断电的逼迁行为亦属违法。
《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中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规定,要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
遇到违法拆迁的情况,被拆迁人不要害怕,收集证据,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理智选择法律武器维权。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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