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被拆迁人前来咨询:老家里的房子要拆迁了,可是自己的户口却已经迁出去了,不在拆迁区域,这样的情况下是怎么补偿的呢?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今天律师就位大家进行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存在的。只要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并且该房屋是合法房屋,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被补偿的对象,是可以领取拆迁补偿款的。但是一般农村房屋拆迁的安置都是基于户口或者村民资格。如果户口不在当地的话,可能会面临没有安置房的问题。
1、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而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来讲就是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是不区分户口的,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只要是房屋实际产权人或合法继承人,都可以享受到房屋的拆迁补偿款。
2、宅基地的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所谓“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针对宅基地的补偿归村集体,村集体再进行分配。
由于被拆迁人户口迁出,那么作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不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关于宅基地部分的补偿,便是不能参与分配的。但是,如果房屋是自己投资建设或者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那么关于房屋的补偿,是有权获得的。
以上就是关于户口不在拆迁区域怎么补偿的相关解读,希望此类被拆迁人能明白自己在征地拆迁中能获得哪些补偿,在实践中,这类被拆迁人往往比较吃亏,拆迁方以户口为由不给补偿或者只给较少补偿,这时候被拆迁人就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及时请专业征地维权律师介入,争取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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