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发展的城市的建设,每时每刻全中国都在拆迁征地,那么,矛盾也激化而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矛盾的代名词就是补偿不合理。如何补偿达不成协议的话,拆迁方会运用强拆手段击垮被拆迁人的心里防线,从而到达拆迁的目的。那么,遇到强拆情况,被拆迁人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根据为我国相关规定,对任何一个项目,只要合法进行的项目,并且获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在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或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那么有关机关是可以启动这种强拆的程序的。强拆也需要按照正当的权限、合法的流程、严格的法定程序来进行。
强拆的分类
强拆分为两种。第一种是针对非法建筑的强拆,也就是违章建筑的行政强拆;另外一种是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款颁布以后,针对拥有产权证照的行政强拆,这一条目前已经废止了,只能通过法院的司法强拆。
除此之外我国还有有权进行行政强拆主体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及城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不在城市规划区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也就是属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强拆程序。
行政强拆的程序
一般情况下,首先书面的形式催告当事人自行拆除,在限期内履行。然后在这过程当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过催告以后在期限内,仍不自行拆除的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有权申请法院司法强拆的主体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有: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主管部门。
司法强拆的程序第一种情况: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且告知当事人具有依法申请复议或诉讼或的权利,在期限达到之后,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还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种: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屋,由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如果到期后既不行使行政复议的权利,也不进行法院诉讼的话,还不交出土地的,由我们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要是遇到违法强拆该怎么维权呢?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大致流程: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程序。
当遭遇强拆时第一时间可寻求公安机关的援助,由此通过警方力量来阻止强拆行为,以减少财产损失或挽回损失,同时要求警方做好笔录及受理登记。而强拆现场情况复杂,在这里提醒,作为当事人不要意气用事或以暴制暴,应运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合理利用报警程序记录也是维权证据之一。强拆维权牵涉的法律条文和诉讼程序错综复杂,必要时可借助专业的律师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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