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拆迁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关于拆迁人们最关心的还是补偿问题,补偿的多与少直接关系被拆迁人以后的生活。拆迁补偿有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该怎么选择补偿,很多被拆迁人苦恼,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拆迁补偿要房子还是要钱?
拆迁安置补偿,选择“要房”还是“要钱”?
· 这两种情况,选择“要钱”
1.自己已有住房且收入水平一般,大家知道,现在一个家庭的生活成本都很高,特别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这种情况选择“要钱”较好一些。拆迁对于很多人来说就是希望能够改善生活水平,但是,拆迁安置房建设周期往往都比较长,加之很多地方还对建成后的安置房设置了转卖年限,有的是3年,有的是5年不等,这样算下来,前前后后8年、10年都很正常。所以,当你在此期间想急用钱而转卖房屋时,却发现没有变现条件。而选择“要钱”,对家庭财务安排上就显得相对从容一些。
2.处在收缩型城市。这类城市有一个显著特点,没有什么支柱型产业,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就业岗位缺乏导致对人口吸引力不足,而且原本有的居民还会陆续流出。但是房子建造一天也没停歇,房子供大于求也是早晚的事,这类城市往往属于一些小县城或者部分三四线城市。商品房都是如此,就更别说安置房。所以,对于这类城市拆迁安置补偿,我们首选“要钱”,如果资金实力允许的话,我们可以把钱投向更高等级的城市,也算“钱尽其用”,发挥了更大价值。
· 这两种情况,选择“要房”
1.拆迁补偿价明显低于市场房价。在楼市上行期间,这是比较普遍的现象。我们一些人经常会遇到:当约定好的拆迁补偿价根本就跟不上房价上涨速度,等审批完各种流程后发现,发现拿到手的补偿款与周边的房子价格差一大截。比如,当时能拿到5000元一平米的补偿标准,待拿到补偿款时,房价已经涨到7000元一平米了。无疑,在这类市场环境下,我们首选“要房”,而不是“要钱”。
2.处在城市化下半场重点发展范围内城市。现在无论是官方还是非官方,对中国城市化下半场都有明确导向,那就是城市群和都市圈。目前国家规划了19个城市群,加之国家和地方共同形成的34个都市圈,我们不能肯定的说这所有规划的城市群和都市圈都非常有潜力,但可以肯定的说,未来城市发展的潜力基本都在前面提到的这些城市群和都市圈范围内。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受政策支持力度大,特别是地方政府主动推进,产业、科技、教育和医疗等资源都相对集中,对人口吸附力强大,对住房需求也非常大。加之城市配套不断升级,自然也会提升域内房产的价值。所以,在城市化大背景下,在前面提到的范围内,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安置房,都会有一个溢价过程。所以,若你处在城市化下半场范围内的城市,优先选择“要房”。
律师提醒,选择要房的被拆迁人要做好长期心理准备,拆迁安置房修建起来也要一段时间,如果他延时的话,这中间的租房时间要做好准备,拆迁安置房的质量也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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