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当事人向律师留言咨询:律师,我老家的房屋是老瓦屋,最近要拆迁了,不知道老瓦屋拆迁是否会有补贴。
律师解答如下:征地拆迁时,不管房屋是老瓦屋还是楼房,只要是在2008年以前建造的合法的房屋,都能拿到合理的拆迁补偿款。但是在实践中,很多房子由于历史遗留、当地政策等原因是没有证件的,在房屋征收补偿中,经常会出现征收方将无证房屋直接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并强制拆除的现象。事实上,无证房屋不等于违法建筑。
造成无证房屋的主要原因是:1、相关法律完善之前已经存在的一些历史性的建筑(如:《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2、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未严格依法建造房屋造成,如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建造或没有初始登记就售房,以致买房人不能顺利进行房屋登记;3、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的原因,一些人不依照法律程序建造了房屋,但是有关部门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其及时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4、一些群众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强、盲目行事造成的。
所以,在征地拆迁中,凡是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就算没证也是合法房屋,在拆迁时要和有证的房屋一样补偿,就算是老瓦屋,只要是合法的,就应该进行补偿,并且还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这些补偿不能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综上所述,无证房屋并非都是违法建筑,并且在拆迁时应给予补偿。所以被拆迁人面临拆迁时,一定要十分谨慎,即使是无证房屋也得经过认定后才能确定违法与否,千万不要受拆迁方所谓的“违法建筑”蒙骗。尤其是农村的老瓦屋,建造的年代久远,就算这样,在征地拆迁时也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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