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咱们一听到强拆这个词,马上想到的就是一群人开着挖掘机,直接把房子给拆了,但是你知道吗?强拆也是有着严格的程序的,只要遵照这个程序进行的强拆就是合法的。那么,强拆走流程是什么意思呢?
合法强拆指的是司法强拆,是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下发后,在60天内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拒不搬迁的情况下,拆迁方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房屋征收的程序。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一、合法的强拆程序
1、评估听证
2、发布拆迁公告
3、拆迁补偿协商
4、房管部门或政府裁决
5、拆迁实施
二、权利用尽可强拆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即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拆迁补偿协议未达成一致
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若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强拆主体可推定
在行政执法不规范造成相对人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宜简单以原告举证不力为由拒之门外,在此类案件中要格外关注诉权保护。事实行为是否系行政机关而为,人民法院应当从基础事实出发,结合责任政府、诚信政府等法律理念和生活逻辑作出合理判断。
遇到司法强拆,存在侵犯合法权益的可向法院提起申诉,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遇到司法强拆,可能觉得只能接受。事实上,遇到司法强制并不是不能维权,在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被征收人认为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不知如何维权的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不要错过最后的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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