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征收方常用强拆来威胁被拆迁人,只要被拆迁人和征收方的补偿没谈拢、不搬走,房屋往往就会被强拆,虽然已经取消了行政强拆,但还是有征收方不管不顾,强行拆迁,事实上,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就是司法强拆,但也只有满足条件了,法院才能准许司法强拆。
虽然我国相关法律已经规定了房屋强拆的主体部门只能是人民法院,但是依然有很多征收方不顾法律规定,擅自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征收拆迁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就是违法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无法院准许,行政机关无权强拆房屋。
由此可见,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是不容许强拆的!除了法院之外,任何行政机关都没有权利进行强拆,遇到强拆的情况,被拆迁人要积极收集证据,多角度、全方位拍摄照片、视频,并进行录音录像,最好收集强拆前、中、后期的不同证据,以便将来打官司维权时作为重要证据。遇到房屋被强拆,被拆迁人最好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并在律师的指导下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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