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迁人的房屋在面临强拆时,要么以命相搏,要么忍气吞声,但这终究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正确的做法是,保持理性的心态,积极收集强拆证据,及时启动法律维权程序进行维权,只有这样,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最高法指出,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也就是说,无法院准许,行政机关无权强拆房屋。
如果遭遇强拆,被拆迁人该如何应对呢?
保存证据原件,合理取证
在得知被划入拆迁范围后,为预防强拆而导致证据流失,一定要及时将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重要的证件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协议的原件留在自己手中,对于房屋、房屋内财产青苗等地上附着物等实物财产可以提前拍照、摄像。
在遭遇强拆时,光明正大的取证肯定会受阻,在这种情况下,笔者建议:提前在屋内或附近安装隐蔽的摄像头等监控设施;也可以提前和亲戚、朋友、邻居商量好,如遇到强拆,帮忙在隐蔽的地方尽量多角度录像、拍照取证,主要拍摄强拆参与部门人员,有助于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违法以备申请国家赔偿。
此外,如果遇到房屋被偷拆而不能找出强拆主体时:首先,需将被强拆后的房屋拍照或录制视频,以证明房屋已经被强拆。其次,报警,很多人认为报不报警都没什么用,因为公安局和拆迁部门都隶属于政府,是“一家人”,就算是报警了,警察也不会管,但是,报不报警,是你被拆迁人的事,维权应该主动且证据,通话记录就是很好的证据,警察处理不处理,是他们的事,你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公安部门的责任。最后,联系村委会、拆迁办等部门协商谈判,引导他们说出强拆主体是谁,并对谈话过程用录音笔记录,以便为后续法律程序的启动提供证据支持。
不要随便签字
拆迁过程中拆迁方经常会向你送达有关资料和文书,比如:拆迁通知、限期拆除的通知、补偿决定等,有些文件只是单纯的进行意思传达,没有实质上的法律意义,有的文件则会对你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在没有了解文件内容及签字可能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时,切忌草率就把名字给签了。要等着他们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证明其拆迁的合法性,明确谁是拆迁的主体;如果拆迁补偿明显不合理,即使房屋被拆,也绝对不要在对方要求的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上签字(特别要注意空白的补偿协议);建议在签字前,咨询专业律师。
理性选择维权道路
在房屋被强拆时,不要因为冲动而用你们的身体去阻挡、上访、自焚,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正当维权,争取合理补偿。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都在征地拆迁领域出台了法规政策,一直致力于合理拆迁,只是个别地方政府“阳奉阴违”,把政策变相执行。因此,遭遇拆迁时,要尽快聘请专业拆迁律师维权,这里主要强调一个维权的时间点,律师介入越早维权成功的机率就越大,你所要做的就是手握能证明自己是财产合法所有者的文件原件和收集能证明强拆主体的录音、录像证据,全力协助律师开展工作,在律师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合法合理维权。
总之,面对强拆,被拆迁人要选择最为有效和理智的途径维权,利用法律武器启动各种法律程序,及时请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被拆迁人才能取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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