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需要征用林地,很多被征收农民知不知道林地征收是怎么补偿的,再加上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清楚,导致不少被征收农民不知道该如何维权,其实不管怎么补偿,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是不能违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征用林地、林木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征用林地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林地征收补偿标准,无论怎么补偿,被征收人要明确一点的是,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不能违背,当林地面临征收时,被征收人不要因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就听信了征收方的话,给多少补偿都接受,补偿一定不能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遇到林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争取拿到满意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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