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违章建筑的拆迁案件,当事人一般觉得理亏,并且往往认为房屋被拆除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实不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拆大建逐渐成风,伴随在拆迁过程中的拆违案件更为常见。并且往往很多拆迁案件在涉及具体补偿时,都是先认定违章建筑再行拆除后不予任何补偿为前提展开的。
因此,相关主体部门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就有了些急功近利的想法。那么,究竟什么是违章建筑呢?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简单来说,违章建筑往往跟建房是否存在审批手续有关。违法建筑强拆一般提前通知吗?
即便当事人的房屋存在违建问题,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也是个严格的过程。从主体到程序,再到认定的法律依据都是需要进行严格适用的。根据《城乡规划法》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有认定和处罚的权利;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其次,拆除违章建筑应当遵循法定的程序。
第一,发现正在建设的城乡违法建设,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
第二,城镇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负有查处职责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限期拆除决定及逾期未拆除的情况报告违法建设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第三,查封施工现场应当在现场公告查封决定。第四,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应当提前5日在现场公告强制拆除决定,告知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最后,违章建筑的存在往往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为前提的。如果当事人同样遭遇类似情况,不妨冷静下来。即便搭建违章建筑是无可争辩的事实,但是对于本应该属于我们的土地、本该属于我们的建房材料,是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侵犯的。因此,遭遇拆除违建无需觉得理亏,在我们看来,拆除违建并非不能获得任何补偿,只要找准方法,找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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