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强拆的现象屡屡皆是,最近又有被拆迁人向律师咨询:自己家的房屋被行政强拆了,想起诉,不知道诉讼时效有多久。律师想告诉被拆迁人的是,现在已经没有行政强拆了,唯一合法的强拆就是司法强拆,未经法院准许,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强拆房屋。但实践中,很多征收方不顾规定,强行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那么,被拆迁人想要维权的话,诉讼时效有多久呢?
被拆迁人要记住一点,起诉也是有最长期限的,但是很多被拆迁人并不知道这一点,在房屋被强拆后,心中愤愤不平,想着去找媒体曝光,没有结果后,再去上访,依然没有结果,走投无路时想到去依靠法律维权,结果发现因坚持上访、坚持找媒体曝光,反而错过了行政诉讼时效,悔不当初。
对于诉讼时效,法律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被强拆后,被拆迁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诉讼,错过了时间节点,就算是律师也没任何办法帮被拆迁人维权。遇到强拆,先把上访、找媒体曝光的想法放在一边,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才是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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