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基本都是小产权房,有的小产权房是有手续合法的,有的是不合法的。那么农村集体建设的小产权房是不是违章建筑?会被强拆吗?可以直接强拆吗?
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小产权房,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后,即属于合法建筑。简单地说,就是利用宅基地建成的房子,法律上是允许在该土地上建房的,所以依法获得审批后,即属于合法建筑,并且不会被拆迁。
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成的房子,违反土地管理法,属于非法建筑,可能遭到拆迁。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而建成房子属于非农建设,所以属于非法建筑,一旦被发现,可能被拆,不过即使是强拆也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程序来执行,而不是直接强拆。
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性住宅,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的政策都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以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因此,所谓“小产权房”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并需承担买卖无效之风险。
以下情形建成的房子即属于违章建筑:
1、未申请或申请后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房子;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房子;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房子;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房子;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房子。
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小产权房属于集体产权,有的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有的是在划拨土地上建的;还有的是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但是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合法的不会被强拆,违法的则会。
因为小产权房没有独立的房产证,所以不能过户,购买时只能签订买卖合同。但是也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购买得不到保护,如果拆迁也得不到补偿。
小产权房的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中国实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权结构,即国有土地所有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因此,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只能在村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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