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究竟是按户口人数补,还是按房屋面积补,这无疑是长期困扰广大被拆迁人的疑难问题。在实践中,经常有被拆迁人反映,有的被拆迁人家里虽然人口少,但是房屋面积大,获得的补偿可能就会比那些人口多。那么,拆迁是不是房子面积越大补偿得越多呢?
拆迁的主体是房屋,拆迁补偿金额最重要的部分组成为房屋面积,面积大的自然补偿金额多,面积小的自然补偿金额少。
01、有证房屋按证上面积计算,无证房屋由评估机构测量
房屋拆迁中,拆迁方一般会以房产证件上的标注面积为准作为拆迁面积的计算。如果无房产证件,那就需要评估方入户实地进行测量。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9条规定,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存在异议:
如果拆迁方对评估方的测量数据存在异议的可以直接提出,并申请二次评估测量。
在以往案例中,房屋面积的认定必须由被拆迁人作出更加严格的认定及审查方法,一旦存在不满意的地方,认为面积认定不清、评估程序不合法等问题,法院会以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判决,来使得征收方重新对被征收人家的房屋面积进行重新认定。
02、除了房屋以外的面积均不予认定
农村地区除了房屋还会有前院、后院、牲畜棚等面积,然而有些拆迁方会以这些面积不予测量的方式不予补偿,其实这些面积可能都属于宅基地面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应当对证载土地面积予以补偿,这是没有什么争议的。而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中个别存在的院落、空地面积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则做了如下规定:
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国有后迄今仍继续使用的,未经确权登记,亦应确定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中,应将当事人合法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院落、空地面积纳入评估范围,按照征收时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一并予以征收补偿。
由此看出,不管是农村棘突土地还是城市中的国有土地,所涉及到的空地和院落,只要是被拆迁人所持有的产权证所有的面积范围内的,都是可以获得合法补偿的。
有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要学会通过法律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相关的问题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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