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践中也存在被拆迁人对拆迁安置补偿不满意,拒绝签字的现象,从而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拆。亦有些强拆是不合法的,那么,遇到强拆怎么投诉?投诉电话是什么?
一、政府强制拆迁打什么电话举报
1、报警处理。
2、打12348纪检、法律、信访举报专线电话进行举报。
二、不得施行强制拆迁的几种情形:
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2 、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4、此外,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公证。
5、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时应提交被拆房屋证据保全公证书的规定,即在政府下达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前,被拆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就办好了,实践中,都是在取得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后,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前完成该项公证工作的。
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一定要学会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相关的问题及时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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