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唯一的合法强拆就是司法强拆,就算是法院准许司法强拆,也必须要满足司法强拆的条件。很多被拆迁人在房屋面临强拆时,就想知道依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律师根据广大被拆迁人的疑问,列出以下法律法规,被拆迁人在面临强拆时必了解。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依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未经人民法院准许的,任何行政部门都没有权利强拆,但是在实践中,非法强拆的现象屡禁不止,所以在面临强拆时,被拆迁人不要担心,也不要想着和拆迁方争个你死我活,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收集强拆的前、中、后期证据,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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