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作为被拆迁人,最关心的当然是补偿多少的问题了,尤其是选择货币补偿的,最为关心的就是能补偿多少钱,包括哪些补偿费用。虽然对于被拆迁人能拿到多少钱没有具体的数额规定,但是法律规定了要补偿的具体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收部门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以上就是在拆迁时,被拆迁人能获得的拆迁补偿,这些补偿不能少,否则就属于违法拆迁,被拆迁人可拒绝签字。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拆迁人不能大意,一定要立即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合理维权,争取拿到满意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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