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土地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往往需要拆除大量旧房。但是由于有些土地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如今,土地资源极度稀缺,随之而来的是土地价值的不断上涨,利益的驱使,使得现实中的违法占地操作越来越多。那么合法的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地方政府报批
法律明确规定,征收土地的,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征收基本农田、耕地超过35公顷和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级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公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收到征地批文10个工作日以内,由国土资源局将征地批文在村委会或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告。
三、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一个拆迁工程需要评估公司做,或者是招标,或者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首先要了解大概状况,包括去现场初步勘察,了解评估范围、对象等。
补偿安置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四、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如果某评估公司要参与此次房屋拆迁,需要谈一下收费的问题,评估收费国家有指导性标准,同时参考市场情况商讨。委托双方签订评估委托合同。
五、征地补偿款的发放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批准后,由当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一般征地补偿款先行发放到当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发放到村民个人。但要清楚补偿协议是由政府和我们被征收个人签订的,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和我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从而达到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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