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说要拆迁,很多被拆迁人就想知道自己家是否在拆迁范围之内,拆迁补偿是什么,本文将重点进行解读,事关被拆迁人的利益,被拆迁人需重视。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对符合条件的房屋进行征收。被拆迁人判断自己家是否在拆迁范围之内,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符合拆迁范围的,拆迁时是怎么补偿的呢?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以上就是拆迁范围和补偿的相关解读,希望对被拆迁人有所帮助,遇到拆迁,只要是合法的房屋就会有补偿,实践中拆迁方为了降低补偿,常将被拆迁人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这是不合理的,被拆迁人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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