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繁杂又牵涉甚广,因此围绕着拆迁款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插曲,要想平息拆迁补偿的争夺战,就必须要对症下药,从各种问题的根源寻找解决的办法!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下,被拆迁户与政府谈判的技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征收拆迁人通过谈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保证动迁公平的重要手段。被征收人只有重视谈判,才能在动迁中不被忽视,不做房屋征收动迁中的“跟风人”;只有参与,才能不被代表,不做房屋征收动迁活动中的“无言者”。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1、评估自我——了解自己大致能拿到多少补偿。
(1)被征收动迁人拿到估价报告后,通过咨询专业人士,知晓报告内还有多少可操作空间或者遗漏了哪些补偿内容;
(2)两个“确定”:
一是确定自己想要得到的,
二是确定自己能够接受的底线。
2、评估对方——了解对方谈判人员的身份及权限。
(1)被征收动迁人要了解对方的身份,如谈判人员的单位、职务,是动迁公司工作人员,还是街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找到谈判组组长或者关键人,试探他手中上浮的权限有多少。
3、做好充分的心理与身体准备。
房屋征收动迁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政府动迁的谈判小组一般2到3人,时间跨度少则几周多则几个月。
重视并积极参与拆迁谈判,是为了更大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注意不要掉入“谈判陷阱”,有任何相关的问题,及时咨询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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