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式之一,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征收,都应该在双方都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大部分老百姓不同意拆迁的主要原因是拆迁补偿少。但是拆迁方在这时也有可能采取强拆的方式进行项目,被拆迁人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怎么办?
作为老百姓不应该报有理所当然的心态,认为政府代表一切,不能抵抗,虽然我们不能阻挡征地拆迁,但是我们可以做到不被宰割,我们必须换位思考,首先要确定此次征收审批手续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土地及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没有结合实际市场评估,是否规范,只有所有程序都按照法定进行并且在征收补偿款到位的情况下,才可以施工。
虽然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老百姓的土地房屋,多少带有一些强制性,但是,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才可以,给被征收人合理的征收补偿,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或者利用本身的强制性直接强行征用的,都是违法行为。
律师告诉大家一个简单的判断征收程序是否合法的方法,那就是看征收方有没有相关公告,一个是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补偿安置公告,不要小看这两张公告,如果没有张贴那就违法,现实中很多违法征收都是没有任何公告,对于违法征收老百姓有权拒绝征收,征收方也不可强行占用。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征收需要省级以上政府审批,其他机关部门没有权利批准,所以,如果批准征地的机关不对,也是违法征收,对于征拆程序老百姓是懵懵懂懂,但越是这样,政府就更应该按规章制度办事,该有的手续必须有,该走的程序必须走,这样才会做到双方都自愿,才会减少拆迁纠纷,加快拆迁进度,真正做到为了公共利益而努力。
作为普通百姓最简单成本最低的维权也就是反映情况,需要向县级以上政府反映,或者省级土地主管部门,当然,这只是一条合法的途径之一,反映并不代表有用,我们还是建议被征收人,如果遇到土地被强行征用,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是谁,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的批准权限只有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市、县、乡没有权利批准征地,村委会更不用说,很多现实案件中的违法行为,都是征收主体是村委会,或者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村委会直接口头就征收了,如果村民不想启动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可以联名向省级以上举报反映。
当被征收人的利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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