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往往会影响拆迁工作是否能够继续下去,如果一个不合理的补偿作为被拆迁人除了拒绝签字外还应作出怎么样的维权方式呢?我们来学习下,对于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维权的第一步
目前信息公开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对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时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一般应由省级政府批准,想知道征地是否合法,应首先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征地批文的信息公开,如果没有批文,那征收肯定违法。
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往往可以找到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法点,通过此程序所获取的证据材料,可以有针对性的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而言,根据《条例》规定,首先应由区县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对于是否存在“征收决定”,是否依法公告,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这些都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了解。
如果有关部门不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信息公开行政案件的规定》,对其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2、对房屋拆迁评估结果不服,可要求重评
在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也要让他们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及上岗证件,在评估报告中“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情况,层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质疑,要让评估人员详细记载,必要时要他重新评估”。
对于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向拆迁公司索要协议原件。“有些恶劣的拆迁人先让你签字,所有补偿金额、面积、楼号都是空白,与口头不一致”。
3、提请房屋拆迁裁决申请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和金额、安置用房的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的方式和过渡期限等拆迁事宜作出的关于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拆迁主管行政机关申请裁决。
4、拆迁行政复议
被拆迁人认为房屋评估不合法、补偿安置方案不合法(包括补偿对象、利益相关人、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法以及安置房源等内容);
被拆人认为行政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合法(包括具体行政机关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认定、违章建筑处理、婚姻状况证明、共有产权情况、户籍人口证明、伤残证明、住改非以及经营许可等内容)
认为行政强制拆迁不合法等,可以向管辖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拆迁诉讼
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涵盖多种具体行政行为,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关系繁杂,是社会的热点,容易引发群体矛盾。
被拆迁人可以在行政复议后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行政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房屋拆除的,被拆迁人可以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
被拆迁人一定要学会收集证据,证据在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被拆迁人有任何相关的问题,都应该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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