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非法强拆时,有申请行政赔偿的权利。强拆被确认违法后,若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赔偿,但你知道如何申请行政赔偿吗?
1、时效问题不可忽视。强拆被确认违法后申请行政赔偿的时效为两年,原则上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这里小编要提示大家一下,申请行政赔偿的时效是可以中止的,若出现了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不能申请行政赔偿,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2、认清申请主体。申请行政赔偿的主体是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公民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或者权力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3、向何机关申请。原则上应当向实施了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若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实施的(不存在委托、授权的情况下),这两个行政机关都可以是赔偿义务人。若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则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若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则向撤销它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
4、申请行政赔偿程序问题。行政赔偿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
(2)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
(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
行政赔偿的前提是征收、征用、拆迁行为违法,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一并提起赔偿。而在申请行政赔偿前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主要举证责任在被告或者被申请人,只要此次维权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拆迁行为合法,那么就是违法的,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被拆迁人就可以提起以上的行政赔偿了,这也是被拆迁人进行维权的有利因素。若您对维权及相关法律没有深入的了解,应当尽早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有长期维权的经验,可以全面地分析维权局势,让当事人少走弯路,避免盲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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