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户遇到非法拆迁事件,一般来说,主要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信访,二是行政复议,三是行政诉讼。一般老百姓不熟悉行政诉讼。因此往往会先走前两个程序,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了,才会选择行政诉讼,但对于行政诉讼,一定要牢记起诉期限。法律赋予被征收方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被征收方应当积极行使这些权利。在法律上,有许多期限是千万不能错过的。一旦错过,追悔莫及。律师与大家分享征地维权中需要注意的那些维权期限,以帮助大家更专业地维权。
申请听证期限:10日内
申请召开听证会,在征地拆迁中是很重要的一项权利。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村委会、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该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应当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县或市国土资源局在收到听证申请的应组织进行听证,并且要制作《听证笔录》,真实准确的记录反映被征收农户的意见,对于不参加听证会的,也应当填写《听证送达回执》。
评估结果异议期限:10日内
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必经程序,集体土地征收如评估也可参考适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申请信息公开期限;20日内
在征收过程中,政府应当对于信息进行公开,如果没有公开的,被征收人有权申请信息公开,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明确规定了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如果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果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行政复议期限:60日内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被征收人认为征收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如果被征收人不服复议决定,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行政诉讼期限:6个月内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如果权利受到侵犯,被征迁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被征迁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权利受到侵害时诉讼的两种救济途径都有期限要求,直接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复议之后再起诉的期限为15日。
征地拆迁维权,所涉及的法律程序及文书都有其各自的行使期限,大家在权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及时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免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浪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遇到了法律问题,要及时与专业律师沟通,提起行政诉讼程序。抓住维权期限甚为重要,不要过了期限再想起维权,这样只会拉长维权期限,增加维权难度,合理合法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最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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