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家一再强调禁止强拆,但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征收方没有任何书面告知就直接强拆房屋的现象一直存在,被拆迁人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敢找律师打官司,怕“民告官”没有好下场,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面对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依靠法律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也就是说,没有人民法院的准许,行政机关无权强拆房屋,没有书面告知就强拆,显然属于违法强拆,法律赋予了被拆迁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被拆迁人一定要行使好权利,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当遇到强拆时,被拆迁人应如何维权?
1、如果发生强拆,被拆迁人应该及时拨打110报警并录音。千万不要因为陷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举报电话没有用的误区而放弃这一维权途径。在实践中,如果拆迁方有不当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启动诉讼或其他救济程序,行使权力。
2、在人身安全得到保障的情况下,以拍摄照片或录像的方式记录暴力强拆的场面。这些照片和视频是今后起诉和确认强拆违法事实,锁定拆迁主体,追究暴力强拆者刑事责任的有利证据,是维护自己权利的筹码。
3、向专业拆迁律师寻求帮助。由于征地拆迁案件情况复杂,专业性强,许多拆迁户往往陷入困境,不知从何维权。此时,被拆迁人不要犹豫,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免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
国家禁止强拆,但是总有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置若罔闻,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拆迁人来说,面对强拆要及时向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进行咨询,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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