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征收农民都有一个疑问,自己家的土地被征收了,征收方就给会给哪些补偿呢?土地上种植的青苗是否在补偿范围之内呢?本文将为广大被征收农民进行详细分析,在征地拆迁时,这些都是要补偿的!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征地拆迁补偿范围: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综上所述,在征收土地时,被征收农民一定要看征收方是否给予了法律规定的补偿,如果少了补偿或者不给补偿,被征收农民千万不要再任何文件上签字,对于不合理的补偿要敢于依靠法律武器维权,及时向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咨询部,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拿到满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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