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是国家对土地使用权依法收为国有的一项政策,实为一项惠民工程。但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一系列违法行为,即断水、断电行为。这是征收单位常用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在于用断水、断电来迫使被征收人签订协议从而用低廉的成本达到实现征收的目的。该行为已然违反了依法行政、依法为民的原则,依法为民的前提是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也是对新中国历史经验进行深刻总结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通知也明确规定,各地要立即对所有征地拆迁项目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清理,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限期整改排查清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在遇到断水、断电期间,我被拆迁人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采取拍照、录音,留存证据有利于后续依法维权。
2、保持相对理性的心态,避免因冲动行为带来的不利后果。
3、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依法维权。
综上,断水、断电行为不仅没有达到征收的目的,更严重的是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即出现“群体性上访”、百姓抨击政府、阻碍行政人员执法并出现伤亡事件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情形,如遇到更严重,因上述行为阻碍者可能会打上“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等犯罪的标记。因此,在遇到拆迁过程中的断水、断电时应寻找专业的律师团队不仅能够为我们及时出具正确的维权方案,在与征收单位“博弈”过程中掌握我们的主动权,依法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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