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中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不断制定、实施城镇化规划,导致拆迁房屋数量急剧增加,拆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无法回避的以个话题,并且由此引发的拆迁矛盾在不断升级。作为拆迁矛盾引发的最为重要的一环,就是强制拆迁。
从法律层面而言,“强拆”可能合法也可能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拆是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拆迁程序的一种方式,只要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法院进行的强制拆迁便是合法的。对于公众而言,所谓的“强拆”带有明显的贬义色彩,一般是指政府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强权征收占用被征收人房屋、损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违法强拆。因此,我们在定义“强拆”的时候,一定要区分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
各主流媒体每年都会报道一些典型的强拆案件,这些案件大多属于违法强拆。那么,“违法”强拆触犯了那些法律呢?
首先,违反《宪法》有关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违法强拆导致被强拆人房屋、屋内物品的毁损灭失,给被强拆人造成了不可回转的财产损失。其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45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第8条。征收拆迁必须履行合法的审批、公告决定程序,但在违法强拆案件中,征收部门为了“省时”、“省心”“省钱”,甚至“省事”,背离党的宗旨,以强权、暴力拆除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打破被强拆人的稳定生活,给被强拆人造成巨额损失。最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行政强制法》第53条的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而在违法强拆中,强拆的决定、执行并不是由法院作出的,而是由相关征收部门实施的违法行为。
面对侵犯个人财产权益的违法强拆,被拆迁人应该如何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的利益呢?
1、充分的搜集、保全证据。在房屋被违法强制拆除前,聘请公正人员,对将要被违法强拆的房屋、家具、附属物品等进予以录像、拍照、记录、登记,做好证据保全工作。
2、妥善保管财物。在房屋被拆除前,尽可能转移室内的贵重、不可恢复的物品,防止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就征收部门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请求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强拆主体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就遭受的损失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
现实中,很多地方为了推进拆迁工作,以拆除违建之名行违法拆迁之实,借房屋建设过程中的瑕疵,达到对涉案房屋不补偿或者少补偿的目的。面对违法强拆的行政行为,被拆迁人一定加强自我法律意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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