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很多被征收人都一头雾水,跟着征收方的脚步走,但是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被征收农民不懂法律,征收方违法征收的现象时常存在,那么,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是怎么规定的呢?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土地征收的法律程序,如果遇到征收方不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征地的,被征收农民一定要注意了,千万不要被征收方牵着鼻子走,要及时向专业的征地拆迁维权律师进行咨询,吧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只有这样,才能拿到合理的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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