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棚户区改造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关于棚户区改造很多人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本文将为面临棚户区改造的朋友进行详细解答。
1、什么是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主要指的是在城市建设范围内,由于区域平房密度较大、住房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齐全、使用年限较长、人均面积小、安全隐患较多导致需要对这些区域进行改造,以提高贫困人民的居住生活条件。
2、棚户区改造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的有关规定,棚户区改造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城市棚户区改造
(2)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3)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4)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3、棚户改造征收程序
一般需要入户调查,进行住房选点布局、配套设施规划布局、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正式发布征收补偿方案,选取评估公司,发布公告,协商,申请法院强拆等、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程序,总的来说流程上比较繁琐。
4、棚户区改造怎么补偿?
一般而言,棚户区房屋是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其补偿一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棚户区改造一般可以按照市场比较法来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其补偿内容主要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由于房屋征收导致被征收方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由于房屋征收造成被征收方停产停业的损失。
有的市县人民政府还会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方法,对被征收方给予补助或奖励。
在上述棚户区改造的工作过程中,对原有棚户区评估是必不可少也是极为重要的一步。房屋征收部门会让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选取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改造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这个过程中就很可能会出现评估报告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或者对评估不满意的情况。如果对评估报告不满意,被征收人也不要慌。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有异议的,可以先申请复核,再有异议,还可以申请鉴定。
此项权利对征收补偿的影响极大,评估报告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的重要参考。因此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时,一定要足够重视逐条确认,一旦对评估不满及时提出异议或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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