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法律都不是很了解,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接触的不少当事人以及家属,在很大程度上认为法院判缓刑,就等于没判刑,所以在咨询律师的时候,总想着让律师帮忙,看法院能不能给当事人判缓刑。然而,律师要纠正一点,缓刑并不等于没判刑,只有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当事人才有可能适用一般缓刑。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触犯法律的当事人都会被判缓刑的,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才能知道当事人是否有被判缓刑的可能。遇到法律相关问题时,当事人的家属一定要积极行动起来,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毕竟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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