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国目前的土地的所有权形式是公有制,具体细分的话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所有,一类是集体所有。具体哪些属于国家、哪些属于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有明确的规定,在此不再赘述。本文要谈论的话题是农村的宅基地(集体所有)可以转让吗?
其实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转让”,是否可以“买卖”一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在说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通常我们所说宅基地的买卖指的是宅基地土地所有权的交易,而宅基地的转让具体指代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不是个人的私有物,所以很显然,你要是需要把不属于你的东西给卖出去是不会得到法律支持的,因此农村的宅基地的所有权是严禁买卖的。
反观宅基地的使用权,《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上述法条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可以进行转让的大框架,也就是法律没有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说的这里,或许有人要问,“是不是我想转给谁都可以,是不是我的转让不受任何限制?”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也不是毫无条件,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来进行。
以下是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遵循的一些要求及相关程序,大家可以阅后比对一下自己是否满足相关的条件。
农村宅基地转让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取得本村委会同意;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
三、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
四、受让人无宅基地;
五、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等条件。
我们可以就设置的这些条件来做一个简单的分析,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其拥有土地物权中最本质的权利,所以转让前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
其次,为了保证土地权属明晰和管理简单,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都被限定于同村村民。第三和第四个条件是为了贯彻农村一户一宅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因为房屋是依附于土地而存在,按照“房随地走”的原则,不能把宅基地单独割裂出来转让,如转让的土地上有房的,在转让土地的同时,地上的房屋会一并被转让。
同时,农村宅基地设置转让的严格条件还与宅基地自身的独特性密切相关,比如,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单一且限定(只能在宅基地上建设自用住房)、宅基地的使用权相比于城市土地的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以上这些原因都导致了相关法律和政策必须对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设定具体条件,防止随意转让和管理混乱。
通过以上关于农村宅基地转让问题的分享,京鹏律师希望能对正在做规划的朋友产生帮助作用,如果遇到因此产生的困惑、纠纷一定要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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